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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巡警大队巡逻防控、反恐处突勤务装备询价公告

发表时间:2025-03-13 16:35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C-2025-07

2.项目名称:特巡警大队巡逻防控、反恐处突勤务装备

3.采购人: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桦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13万元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特巡警大队巡逻防控、反恐处突勤务装备,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询价文件自20253142025317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元市利州区金穗苑一栋二单元101现场获取或在网上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方式一(现场获取询价文件):经办人员在广元市利州区金穗苑一栋二单元101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方式二(网上获取询价文件):须将填写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表》、以上资料及询价文件购买费用支付凭证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邮箱:408346682@qq.com),具体事宜联系人:女士,联系电话:0839-3511596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319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09:30(北京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询价地点:广元市利州区金穗苑一栋二单元101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人: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通讯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政府路73号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9-520551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桦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金穗苑一栋二单元101

询价文件咨询:王女士 0839-351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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